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办会〔2019〕16号)的精神,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9年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2019年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
评选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落实,坚持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二、严格推荐
《实施方案》中的评选范围列明了评选推荐的四个系列,各单位应分别按所涉及的系列评选、推荐候选人,并于2019年7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候选人先进事迹等材料报天津市会计学会(含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一)会计工作系列。由我市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含中央驻津单位)、各区财政局负责推荐,每个部门或地区推荐的会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所属会计人员超过1000人的,推荐的会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注册会计师系列。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组织推荐,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三)会计科研及教育系列。主要由市教委负责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下属的院校设有会计专业学科的也可推荐1人;
(四)会计管理工作系列。由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财政检查局、各区财政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推荐,每个部门或地区推荐的会计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五)以往获得过“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评选。
(六)市财政局将从本次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入围人选中择优推荐2人作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
三、广泛宣传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采取适当方式推荐出本部门、本地区的先进会计候选人。同时,要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依法执业,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四、联系方式
市会计学会:苑乐、张璐,联系电话(传真):23286476。
市财政局会计处:马迪,联系电话:23205715。
电子邮箱:
tjxjkj2019@163.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3室。
邮政编码:300203。
本通知附件2-4请登录“天津市会计学会网站(www.tjkjxh.org.cn)”或“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cn)”“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
附件:1.2019年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2.2019年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3.2019年天津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情况简表
4.填写推荐表和报送其他有关材料的说明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