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19〕31号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人才培养,我市于2012年启动了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依据《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王妍等41位同志顺利完成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全部培训项目,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特颁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希望各部门、各区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为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希望各位会计领军人才坚持长期学习,定期参加知识更新集中培训,立足本职岗位,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切实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为推动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