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
1、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管税率,只管税额。只要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收到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管企业增值税应税服务或产品适用的税率是17%还是6%,都可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2、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实行差异化增值税率,电话费、上网费等基础服务税率为11%,增值服务税率为6%,营业厅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由电信业营改增实施,引出的税收小筹划: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营改增实施,户名为公司名称的电话费、手机费、上网费均可以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以公司的户名购买电话号码,将之前的通迅补贴转为公司的通迅费,实报实销,税前合理扣除,同时,还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对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采用排除法。(可参考财税[2013]106号)
第二十四条所列不得抵扣的情况除外,一般都可以抵扣。
5、不得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可参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中间部分栏:进项税额转出的九种情况。
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认证相关的问题:
1、由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而导致发票不能使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采购成本不得所得税前列支,补缴税款。因此在收到发票时,会计人员要养成细心审核的习惯,避免上述失误带来的损失。
2、接受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注意,发票盖章不清楚,最好退回开具单们作废重开,规避风险。
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况,也要进行认证,还是为了规避风险,第一避免造成滞留票、第二,超过180天未认证,就不能开具红字发票了;第三,防止套票。
4、发票认证管理:对收到的发票要进行时效管理,认证时限180天是含节假日的,所以未雨绸缪,要提前做好认证工作,认证以后,当期抵扣,次月申报。
开具红字发票的部分实务操作:
(1)红字发票开具的时限:
普通发票,随时开具;专用发票,180天内随时开,超过180天,必须认证,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超过180天,对方未认证,就真的不能开红字发票了,因为前面的发票不能作废,再开,就相当于虚开发票,一笔交易,重复开一次发票,到税务局也不能认证。只能考虑协商补偿。
(2)2015年后新设一般纳税人企业不再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老企业可以要再缓一段时间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