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销售计生用品,增值税是不是可享受免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因此,企业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的,增值税可享受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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