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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增值税转型的筹划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转变即将在全国范围推广。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对企业来说,多纳税款是失误,少纳税款是错误。精明者善于税收筹划。

  是否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是划分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的根本标准。由于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不得抵扣。因此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一种典型的生产型增值税,即只允许扣除原材料等项目所含的税金,而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舍的税金。

  我国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改革正在东北地区紧锣密鼓地进行,在开始试点一段时间后,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相应的经验后,随着消费型增值税条例的制定,转型改革很有可能在明年或后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全面推行。

  针对即将实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国内企业应积极利用这一有利政策,提早作出筹划,适当调整自身的经营安排。应根据企业性质进行不同的筹划:

  如内资企业转型后,由于只允许抵扣当期新增的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因此建议在近期的生产投资决策中,在不影响企业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不要购置新生产设备,应主要通过修理、改进现有设备等方式保持生产需要。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转型所带来的节税效果。

  又如外资企业转型后,不再享受在投资总额内“购买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而且只允许抵扣当期新增的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所以,现在已享受“购买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对于在2005年内已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尽快申报,已免过期作废。

  税收筹划活动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企业为进行税收筹划活动必须预先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这些资料包括:国家有关的税收政策和法规、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资料以及相关企业的经营资料等。其中。对于税收法规和政策要连续收集,要多参加学习、培训,这样才有利于把握国家的政策意图和政策变化方向,使筹划方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总之,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将税收杠杆的制约导向功能有机地融会到企业财务决策扣战略选择中,以期优化企业市场价值取向,促使企业整体理财行为的科学化,最终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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