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化妆品行业消费税筹划特点。
对系统实施的影响主要在组织结构的要求和税率设置时候需要特别注意。
1.化妆品行业一般牵扯到的主要税种有:
a) 消费税:价内税,直接构成化妆品成本。一般企业通过纳税筹划降低营运成本,增加企业竞争力。
b) 增值税:价外税。
2.税务筹划:
a)消费税:
i. 选择有利的生产方式:(委托加工直接销售节约的消费税VS自产自销节约的成本)
1.自产自销:销售额为计税基础。
2.委外加工后:
a)直接销售: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销售价格如果高于成本。差额部分不用缴纳消费税。
b)为原材料继续加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委外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款。
3.外购已税的化妆品连续生产:按照当期领用数量扣除外购环节已纳消费税税款。
ii.选择有利的销售方式:
1.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流通成本VS公司间转移定价节约的消费税),此处说明,
a)企业向销售公司出售化妆品时,只能适度压低价格,如果过低,则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b)销售公司必须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的,按照销售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2.避免成套销售:(成立单独的销售公司,专门负责先销售后包装,避免化妆包,化妆工具等非应税消费品交税),此处说明:
a)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应按照销售金额和最高的消费税税率纳税。
b)先销售后包装只是生产流程上包装地点的变更,在销售环节将不同的品类分别开票,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对不同的商品分别核算销售。(所以一般有专门负责包装及最后生产的公司,需要考虑公司间方案如何实现)
3.利用折扣做低销售(生产公司根据销售额给销售公司折扣,销售公司根据销售业绩给经销商折扣)
4.利用销售合同的结算方式延期纳税(消费税应按照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收款日期作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系统付款条件基本可以实现,但是在业务过于复杂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事务处理类型到付款条件存在一对多的映射时候如何处理,尽可能做到一一对应。)
iii.规范退货流程减少应税销售额(退票在开票当月原票退回可以直接作废,下月必须取得通知单,但是通知单的前提也是原票,实施时需要考虑Porter五力中客户的谈判的能力,在卖方强势的时候建议在流程上规范。)
iv.注意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的转化(业务品类设置,取决于企业)
b)增值税:
i.规范退货流程减少应税销售额(购买方需要退货必须提供原发票或者通知单)
ii.折扣做低销售(高级定价OR费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