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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引资 妥善处理税收差异

2014-11-11 14: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资本利得税”指对资本性商品,如股票、债券、房产、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等,在出售或交易时取得的收益所征的税。资本利得作为一种所得,属于所得税的征税范畴,因此在法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通常都有所涉及。目前除了美国外,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多地资本市场,对海外投资机构投资者都采取免征资本利得税的政策。
  林采宜表示,作为离岸金融中心,不仅是香港市场,其他亚洲市场在发展国际金融业务的时候也是免除资本利得税,主要还是为了吸引国际投资人。“当然免除资本利得税不光是在沪港通免除,在内地其他资本市场针对国际投资者也应该免除。”林采宜建议,为了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包括上海交易所进一步国际化,沪港通可免除对境外投资者的资本利得税,而这也符合国际惯例。
  此外,税收如何对接或者互免,如何做到不重复征缴也将是沪港通需要解决的税收制度问题。“香港投资者投资A股,那么收益就来自内地市场,按照收入来源地来缴税。而投资者又属于香港,他所获得的收益又要服从香港的税制纳税,内地投资者也面临着类似的双重缴税问题。”董登新认为,以收入来源地征缴相对更为合理,再考虑双边的税制差异进行补差或者其他的方法,以做到减轻税负防止重征,需要双边的征税机构进行协商。
  今年以来,部分中资机构的香港分公司先后从香港税务局拿到“香港税务居民证明书”,可以按照《内地和香港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豁免征收资本利得税。为了鼓励价值投资,从2013年初开始,A股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一年或以上,股息税税率可以由目前10%减至5%,但持股少于一个月,税率则提高至20%.但是,这一政策只限A股,并不针对港股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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