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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肉蛋产品,进行冷冻后再销售是否适用免税规定

2015-04-17 14:35     来源:福建国税     

问:鲜活肉蛋产品,进行冷冻后再销售是否适用免税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因此,冷冻的鲜活肉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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