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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生物制品可适用简易办法

2015-04-02 14:1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公司有申请执行生物制品类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现有客户要求我公司出具执行此方法的相关证明。请问我要怎么才能有相关证明给客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因此,贵司可以提供上述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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