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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还是租赁 合同内容“说了算”

2014-12-16 16: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近日,多家企业向鄱阳县国税局咨询:出租仓库存粮,按仓储业纳税还是按租赁业纳税?这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合同内容决定了纳税事项。
  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规定,仓储服务,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是物流辅助服务之一种。提供仓储服务应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仓储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
  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规定,租赁业,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是服务业之一种。《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服务业适用营业税税率5%。
  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出租适用税率12%。
  仓储服务与房产租赁的本质区别在于:提供仓储服务就要对存储的物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证,物资发生被盗、霉烂、变质等损毁时,仓储方应当承担责任,予以赔偿。而房产租赁则由物资所有方自行负责存储物资的质量和安全,物资被盗、霉烂、变质等损失自行承担。在商务实践中,双方签署的是仓储合同还是租房合同,应当明白无误。如果合同含糊其辞,则税务机关有权做出判定,确定其应纳税种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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