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对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新办工业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依照本办法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有效期一年。
所以,贵公司只要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可以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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