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一)项第2小项明确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根据您的描述,这张运费发票是不能够抵扣的。虽然该运费发票收货人和购货发票上所列的名称一致,但起运地、到达地是否一致,即使是一致,里程数明显与购货发票、运费发票本身是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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