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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的手续

2009-04-17 14:5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咨询问题: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无法认证,我司(购买方,所在地漳州)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内(提前两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将通知单及发票联、抵扣联寄给销售方(所在地莆田),因碰上休息天,故耽搁两天,收购方收到通知单及发票时,发票及抵扣联已超过90天,想问一下,这对销售方凭我司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否有影响

  答复:没有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超过90天的认证期限,由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税务机关来认定,销货方凭税务机关有效《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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