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第九条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万元,如果开票限额确实不能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核,按照现行规定审批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另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豫国税发〔2008〕70号]规定: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所需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3.《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3份。请您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电话0375-123661反映相关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