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2号]规定: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三,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二)煤炭,是指直接从地下开采出来的原煤和经洗选,精选工序生产的洗煤,选煤。在开采,洗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落地煤,石煤,手拣煤,风化煤,煤泥等,也属“煤炭”的征收范围。请您参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电话0375-123661反映相关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