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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购进材料用于宣传进项能否抵扣

2009-04-17 14:5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咨询描述:你好!我单位是一个成品油零售企业,购进了一批总价值12万元的材料,材料的单个价值不超过1000元,用于制作企业的广告牌和其他地方的字和灯牌,以加强企业的宣传,对方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请问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解答内容: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所以取得的进项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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