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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茶叶的税率

2008-07-18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咨询问题:请问生产销售茶叶的税率是17%还是13%

  答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052号)规定: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规定的茶叶,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税率是13%.但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具体请向主管国税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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