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增值税发票填写不实不能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请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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