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经销企业从货物生产厂家取得“三包”收入是否缴增值税?
答:货物的生产企业为搞好售后服务,支付给经销企业修理费用,作为经销企业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支出,应按国税函发〔1995〕28号文件规定,对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按"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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