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批发和零售辛硫磷是否属于农药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第三条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3项关于对国产农药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停止执行。我们在当时3月31日的答复中对此已作了说明,但在批发和零售环节仍然按照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4项规定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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