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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发票,如何处理?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发票,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发票抵扣联,属于税法规定的扣税范围的,应当及时送交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真伪识别认证。只有认证通过、确认无问题且加盖有国税机关“认证相符”戳记的,方可作为合法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款;凡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无法认证的,一律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税款的,由主管国税机关如数追缴,并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纳税人应妥善保管好所取得的防伪税控发票抵扣联,不得褶皱、揉搓,确保票面清洁、完整。对于因褶皱、揉搓、污损等原因而无法认证的,其不能扣税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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