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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销项问题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A企业销售甲产品1000万元,成本600万元,甲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估计10%的产品会发生退货。那么,A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增值税销项税额是1000×17%,还是1000×(1-10%)×17%;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是600万元,还是600×(1-10%)?

  答:A企业销售商品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1000×17%=170万元;否则,不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A企业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是:600×(1-10%)=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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