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辅导 > 正文

无偿为农机站提供修理业务不缴纳增值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某修理修配厂为一般纳税人,为支援农业生产,1998年无偿为农机站提供修理农机业务。请问,这项业务是否计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如果该厂提供修理业务而未取得任何经济利益,则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