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 > 正文

预缴增值税是否应缴纳附加税?

2017-02-10 10: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问:新办企业辅导期内购领发票预缴的增值税部分需要交纳附加税吗? 问题答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因此,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三税”为计税依据的,在预征增值税时应一同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