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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险和电话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017-02-07 12: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三险一金”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那么如果公司缴纳五险一金,其余的两个险种是否也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电话费报销中,如果取得统一的交费发票,而不是移动公司打印的带个人名头的发票,是不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答复:

1、除国家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外,其他保险没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

  2、能够证明所发生的电话费用是单位办公费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电话费用报销,应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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