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聘请施工单位建造了一座办公楼,房产税应从何时起计征?
2016-11-11 17:4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我单位聘请施工单位建造了一座办公楼,房产税应从何时起计征? 问题答复: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您单位如无提前使用或出租、出借情况的,应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