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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快递业在不在营改增的范围内?

2016-11-11 17:3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请问快递业在不在营改增的范围内?我公司8月发生快递费1.8万,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对方说快递不在营改增的范围,对方解释是否正确还是刻意不开增票。 问题答复:答:根据《全省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指引(二)》的规定:四、快递企业纳入营改增征收问题 按照省局前期确定的原则,对按照邮政通信业缴纳营业税的快递公司,暂不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对按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的快递公司,按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但近期部分按照邮电通信税目征收的快递企业申请纳入营改增范围,对这部分申请纳入营改增的企业,暂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是参照部分试点地区做法,对按照邮电通信税目征税的快递公司,纳入营改增后,暂按“物流辅助—货物运输代理”征收增值税;
二是上述快递公司纳入营改增后,开具货物运输代理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待总局明确快递行业税收政策后,按照总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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