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营改增试点导致税负增加较多的企业是否能享受财政补助?
2016-11-11 17:3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因营改增试点导致税负增加较多的企业是否能享受财政补助? 问题答复:答: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全市因营改增试点导致月均增税额(即按营改增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与按照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相比增加部分)在1万元以上的“1+7”试点行业(即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税款所属期),按增税额的100%给予全额补助。2015年补助事项视改革试点运行情况另行确定。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