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11-11 17: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答复:答:根据《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40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