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问题?
2016-11-11 17: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店小利微,国税局给核定每月最低报20000销售额,最低交600增值税,可是我们实际从来没有超过两万销售额,税局也让我们每月电话申报20000元销售额。现在国税局销售额低于两万免税,请问我们如何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请详解,谢谢! 问题答复:答: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
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