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属于营改增的范围吗?酒店应该给我们开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
2016-11-10 17: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我公司在某酒店举办会议,主要是员工培训、员工会议和与营销员会议与培训,发生的场地费、餐费、住宿费和零星杂费,酒店给开具了经营项目为:“会议费”的地税发票。 那么此类会议费属于营改增的范围吗?酒店应该给我们开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 问题答复: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1.员工报销的手机费用须纳入工资总额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2.单位订购贺卡、明信片等,用于派送客户宣传我司形象,发票开具“贺卡”“幸运封”等事项的,可作“宣传用品”入帐,纳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