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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村村通如何享优惠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是浙江省衢州市一家广播电视服务公司的财务人员,公司主要从事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电视经营服务工作。请问,我们从事的业务是否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7号)对广播电视村村通的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上述单位对于其取得的上述免税收入应当和应税收入分别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的执行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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