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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偷税、漏税的行为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原有的公司变更了名称,增加了注册资金,法人代表没有变,地址,电话,生产的产品也没有变,那个公司以前的偷税,漏税的行为可以追究吗?以前的公司是不是属于撤销?

  答:如果公司办理了税务注销,那么原法人实体就不复存在,也就无法追究。如果仅仅是办理税务变更,以前年度的涉税违法行为可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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