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新成立的从事港口码头事业的中外合资企业,现处于筹建期,请问办理“五免五减半”的申请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答:一般程序是纳税人申请→受理审核→调查→审批:
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按权限审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项目企业要提供(1)企业申请报告(2)外经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4)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5)企业合同(副本)或章程(6)省级以上交通部门的批准证书或省级以上口岸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给予新建港口、码头的批准证书复印件(7)获利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该项审批要层报省国税局。
具体请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