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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缴什么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文件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增值税。

  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取得的拍卖收入,应依据以上规定,分别向当地国税、地税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如属免税货物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税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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