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劳动保护费(服装费)具体税前扣除标准?
答:根据国税发[2000]0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省国税局没有规定具体的列支标准,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性的劳保支出可据实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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