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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农村三废建厂如何纳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想了解利用农村三废建一小型生产厂,都要交纳哪些税。有什么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的文件号是哪几个?

  答:您主要缴纳的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1、增值税目前还没有关于利用农村三废的优惠,其他优惠项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1)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2)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3)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4)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自2001年起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1)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电力;

  (2)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2、所得税有关于工业三废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政策是: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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