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会每年评选的企业先进工作者、技术标兵、三八红旗手等等发放的奖金、奖品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工会经费”)。另外,在工会部门工作的人员因组织各种项目工作发放的奖金(资金来源于“工会经费”)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对于工会每年评选的企业先进工作者、技术标兵、三八红旗手等等发放的奖金、在工会部门工作的人员因组织各种项目工作发放的奖金等等,不论奖金的来源如何,都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