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去年亏损50万元,经税务局审核认定,今年盈利3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超标5万元。请问我单位今年应补亏30万元还是35万元,或者是33.35万元(35-5×0.33)?账务怎样处理?
答:今年可以补亏35万元。因为按照问题中的数据,因招待费超标而调增5万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5万元,这样就可以税前弥补亏损35万元,尚余15万元留待以后年度弥补。弥补亏损不需要单独做账务处理。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