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新建一座商场价值1000万,商场里附中央空调100万,如果中央空调在入帐时单独入帐。不入房屋原值里,是否在每年交房产税时,中央空调可以不需交纳税款。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第一项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所以贵单位如果将中央空调单独入账,也应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