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销售外购树苗、花卉需缴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号文《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第1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1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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