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若发现上年度的费用在今年入帐,该笔费用今年是否能扣除?税务应如何处理?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会计上,贵单位应该按照会计差错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事项:
对于本期发现的属于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上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非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2、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事项:
对于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数。如影响损益,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损益的影响数,并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期初留成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并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
税务上: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在发生当期扣除,这样符合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上年发生的费用是不能在今年扣除的。但如果是税法规定应该分期摊销而摊销到今年的费用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