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 > 正文

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代扣代缴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法负有扣缴义务,所以企业一要计算好工资、薪金所得税,还要正确进行帐务处理。企业为税务部门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职工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另一种是企业既承担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又负有扣缴义务。后一种情况又可分为定额负担税款、全额负担税款和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

  一、企业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

  例1,2006年2月份某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3200元,按规定,该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3200一1600)×15%-125=115(元)

  账务处理为:

  ①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3200

  贷:现金  3085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5

  ②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5

  贷:银行存款  115

  二、企业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为职工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如2006年平均月份某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2300元,企业为职工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l一税率)=(2300-1600-25)÷(1-10%)=75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750×10%-25=50(元)。

  账务处理为:

  ①企业计提代付职工个人所得税款时

  借:利润分配一代付个人所得税  50

  贷: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

  ②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2300

  贷:现金  2300

  ③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

  贷:银行存款  50

  (二)企业为职工定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如2006年2月份某企业职工月工资、薪金收人3800元,按规定,企业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月50元。

  应纳税所得额=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企业代职工负担的税款一费用扣除标准一3800+50-1600=225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2250×10%-25=200(元)。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200-50=150(元)。

  账务处理为:

  ①计提代付职工定额税款时,

  借:利润分配一代付个人所得税  50

  贷: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0

  ②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3800

  贷:现金  3650

  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0

  ③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三)企业为职工负担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款,如2006年2月份某企业职工月工资薪金4200元,企业负担其职工应纳税款的30%。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X企业负担比例)÷(l一税率X企业负担比例)=(4200-1600-125x15%)÷(1-15%x15%)=2523(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523×15%-125=253(元)。企业应负担的税款=253×30%=76(元)。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253-76=177(元)。

  账务处理为:

  ①企业为职工按比例计提税款时,

  惜:利润分配一代付个人所得税  76

  贷:应交税金一代扣个人所得税  76

  ②职工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4200

  贷:现金  4003

  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77

  ③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53

  贷:银行存款  253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