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 > 正文

铺面出租需要缴什么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有一间200多平方的铺面需要出租,但不知道这个租赁方面的税收是什么政策,税收所占的比例是多少?

  答:个人门面出租和住房出租月租金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按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率分别为:

  1、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出租房屋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和价外费用,税率为5%,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税率为3%;

  2、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税率为7%;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税率为3%;

  4、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屋租金收入,税率为12%,出租住房税率为4%;如果转租营业用房(含房产局房产),可以转租收入减去所支付的租金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5、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房屋租金收入,出租营业用房附征率为3.3%,出租住房附征率为1.65%;

  6、印花税:计税依据为签订租房合约中租金总额,税率为千分之一;

  7、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为出租房屋实际占地面积,税率为房屋所在地适用税额标准。

  个人门面出租和住房出租月租金在2000元以下的,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按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税率与2000元以上的相同。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