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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应交哪些税费?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出租房屋应交哪些税费?

  答:按照税法的规定,出租房屋应缴纳以下几种税费:

  一、房产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作为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按照出租房屋的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年税率为1.2%;行员机关、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队房屋管理部门以及个人,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各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照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月租金民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四、城市建设维护税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

  五、教育费附加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六、印花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时,应于签订合同的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1%.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七、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时,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后缴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后的应缴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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