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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设备与厂房出租,涉及哪些税费?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我公司将设备与厂房出租,每年结算租金,属于经营性租赁。请问老师,这项业务中涉及缴纳哪些税费,如何计算?

  [解答]上述业务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的缴纳。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租赁业应按租赁收入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

  这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税率为7%,在县城或镇税率为3%,在上述以外的税率为1%)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立合同人应按租赁金额的1‰贴花。

  财产租赁收入还应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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