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没有办营业执照,但想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领发票,税务机关现在不给办了,以前不是可以办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规定:对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经营的,不得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但必须照章征税,也不得向其出售发票;确需开具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先缴税再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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