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消费税辅导 > 正文

销售到保税区是否享受免抵退税?

2014-11-13 11:33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生产型出口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今年11月份,我公司欲销给天津保税区内的一家企业一批3万美元的货物,请问:我公司该业务是否享受免抵退税?谢谢。
  问题答复: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
  ……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