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本轮消费税改革能否升级为构建未来地方主体税种的高度尚不得而知,但按照《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则是本轮消费税改革明确的落点。
《财经国家周刊》获悉,财政部已就以上几个方面有了较为具体的、阶段性的意见。但由于征税事关多个行业与诸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遭遇行业多重阻力,密集的游说与激烈的博弈或将给改革带来不确定因素。
改革“增”字为先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在本轮消费税改革方案中,财政部目前对其征收范围调整的表态为“有增有减”。但实际上能减掉的部分相当有限,仅为部分化妆品税目。财政部正在考虑将化妆品税目分类界定为高档化妆品和一般化妆品,一般化妆品或将不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的大部分收入来源是烟、酒、成品油、汽车,化妆品只是收入的小头。”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消费税改革主要还是在“增”字上作文章。按照据上述接近财政部的人士透露,现在呼声最大的、将被新增进征收范围的“部分高档消费品”是高档服装、皮毛制品,它们将与高档化妆品以及和现行税目中的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一同,纳入新设的“奢侈品”税目。
划分“高档”的标准是价格。现行消费税当中的高档手表税目,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征收消费税。而化妆品与服装要多少价位算“高档”,这个标准还在讨论之中。
更多新增的税目将集中在高污染行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研究部门将高污染所涉及的所有行业及其子行业都详细地列了出来,根据征管条件的不同,分类推出近期开征及中长期开征的行业。
在高污染行业中,秉着污染轻重缓急的原则,这一轮最有可能开征的行业是电池行业、含磷洗衣粉和包装材料,其中电池行业以含汞电池和镍镉电池为重。
消费税改革除了扩范围,还将对税率有所调整。例如现行卷烟税目或将会进一步调高税率,大排量高档车将会重新分档、调整税率。
征收标准争议
高耗能行业属于本轮消费税改革的扩围范畴。然而《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部分行业的征收标准难以制定,扩围高耗能领域或难以实现。
以日常生活用品中的家用电器为例,节能家电和非节能家电的标准难以清晰划分。“高耗能产品的划分标准模糊,要落实到实际产品上,要做大量的区分界定的工作。它不像烟,所有的都征,高能耗出现一部分商品征,一部分不征,划分的标准是比较困难的。”上述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在监管不够严格的背景下,对高耗能产品加征消费税,还可能诱导不符合节能标注的企业购买节能标识,从而为税务部门的判断制造困难。因此,冰箱、洗衣机等高耗能型号的家电产品,可能很难出现在本轮消费税改革的扩围范畴内。
这位人士还表示,按照国家政策,很多高耗能产品目前已经禁止销售。以白炽灯和节能灯为例,白炽灯是高能耗的,但我国正要逐步淘汰白炽灯,因此也就没有征税的必要了。
激辩最终方案
改革方案制定的过程中,多个可能被纳入消费税扩围范畴的行业,正在紧密游说相关部门,因此最终改革方案仍不确定。
以私人飞机为例,2013年初,时任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谌公开发表文章,提到要将非营运飞机等高档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一度让私人飞机即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成为定数。但由于行业的反对,且存在征管困难,最终政策将如何制定,仍存变数。
国内某公务机公司部门经理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对于私人飞机,“业内不承认它属于奢侈品”。即使将其划为“奢侈品”行列,现实中也存在征收困难。所谓有钱人的“私人飞机”多是依靠融资租赁方式使用,飞机多不属于个人所有;而即使部分人获得了飞机的所有权,飞机也是委托给航空公司管理,导致征管手段成为难题。
而对中国电池行业来说,加征消费税无疑是“风暴来袭”。浙江蓄电池协会秘书长姚令春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明确表态说,地方行业协会坚决不同意对电池行业开征消费税。目前中国蓄电池行业利润已经极其微薄,正规电池企业平均利润只有1.5%,如再征税,利润将难以保障。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金良认为,中国铅蓄电池行业出现的铅污染个案主要是管理缺位造成的,污染并不是铅蓄电池本身的属性原因。
他还担心,征税一旦落实,“电池行业市场的不规范会导致不公平竞争。”目前全国正规电池企业只有500家左右,而非正规企业多达1000家左右,通常只有正规企业才会严格纳税,因此加征消费税可能最终是制约了正规企业的发展,甚至“劣币驱逐良币”,造成污染的恶化。
为了使本行业能够“幸免”,电池企业与行业协会一直奔走于决策部门,请求暂缓实施。王金良对记者表示,这一年多来,他已经记不清楚为此跟相关部委一起开过多少次研讨会了,“主要是同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财政部等会谈。”
地方政府也加入到游说之中。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由于铅电池行业在浙江省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浙江省政府已经多次“向上反映情况”。
多方奔走或将令政策出现松动。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在2014年两会期间,工信部相关司的负责人透露将考虑对电池行业暂缓征收消费税,并叮嘱电池行业从大局出发,准确评估市场风险,抓紧技术升级和转型发展。
但来自财政部的态度相对更为坚决。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增加高污染企业的成本,这一调控思路是十分明确的。”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本轮消费税扩围范畴的宽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税是否会定位于未来地方主体税种,二者相辅相成。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消费税或将面临较大力度的“扩围”;如果财政部改革思路未获批准,那么扩围力度或将相对保守。
征收环节或前移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财政部目前的改革方案中,消费税征收环节将会前移,从现在的产制环节前移到批发、零售环节。
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前移的目标之一,是切实实现消费税对产业布局的调控作用。以烟酒行业为例,按照目前的税收归属,消费税属于中央税,但是企业还要按消费税额计交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后者却属于地方政府,因此地方政府往往还会鼓励建设烟厂、酒厂。
前移征收环节的目标之二是避免税收流失。例如,一些生产企业通常都将产品以低价卖给自己设立的销售公司,在产制环节征税会造成税收流失。如果将征收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则会避免这一问题。
征收环节后移也符合部分行业和企业的需求。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指出,汽车产业的消费税此前一直是厂家代缴,购买时再由消费者支付,如果能够将征税环节前移,一方面减轻了企业负担,另一方面消费者清楚自己要交多少税,对其消费行为更有指导作用。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看来,不同行业差别较大,消费税征收环节前移对汽车行业来说可能好落实,但是其他行业如烟、酒等本身税负很重,企业逃税的动力会很足,未来执行“需要考虑征管的因素”。
征管成本就是最大的障碍。原先税务部门只面对数量有限的生产企业,未来要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消费端,征管难度可想而知。
而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变化,也会带来不同地区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产品的产值环节和销售环节往往处于不同地域。
以石油为例,炼油厂最多的地方,和成品油的主要消费地并不重合。改变征收环节,会直接造成税收利益的调整,受损的省份不会轻易答应。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与本轮改革的牵涉行业范围相似,征收环节前移是否会在本轮改革中切实得到推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税的定位。
如果消费税成为未来地税主体税种,那么征收环节的前移将加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