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炼油企业,主要的生产经营项目是回收餐饮业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以生产销售纯生物柴油。请问,利用废油生产纯生物柴油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解答】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1.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2.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标准。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生物柴油,或者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合生产的生物柴油照章征收消费税。从2009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前,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